重庆家教网报道:放学了,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二十四中的学生走出了教室,穿红色校服的同学显得格外打眼。这种红校服是优秀生的专利,普通学生穿的是蓝色或白色校服。红校服背面,印有白色“包24中优秀生”的大字,下面还有“翔锐房地产”的字样。 有网友将“红校服”照片发到网上后,引来一片争议。“西安有绿领巾,包头有红校服!”在10月26日的百度帖吧包头吧里,包头二十四中的“红校服”成了大家热议的话题。“把孩子分成三六九等,对孩子的成长有啥好处?”“到底是为了广告,还是为了学生?” 据发帖者介绍,包头二十四中向初二、初三年级学习成绩前50名的学生发放这种红校服,校服由包头翔锐房地产公司赞助。对这种“优秀生”校服,发帖者评价道:“红校服的性质比绿领巾更为恶劣,集媚权、媚钱、奴性、斯文扫地于一身!” 在西安“绿领巾”事件后,教育部曾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面向全体学生,以符合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的正确方式教育和引导学生,坚决反对学校以任何方式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所谓的“好”与“差”的区别。包头的“红校服”再次“伤了差生的心”。 在包头吧里,有网友说:“包头红校服是应学校要求,学生在9月10日就穿上了的!至今已经穿了1个半月了!只是没绿领巾发布到网上早而已!” 没能穿上红校服的同学对媒体表示,“不好意思跟‘红校服’走在一起”,因为“人家一看就知道谁学习好,我们穿蓝校服的都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记者就此事致电包头市二十四中,拨通总务主任办公室电话,一听是采访,对方马上表示“对此事不清楚”,并迅速挂断电话。 记者随即致电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2011年教师节前夕,包头市翔锐房地产公司向包头二十四中提出要捐资教育,为学校的先进教师和优秀学生提供实物奖品,其中教师奖品为生活用品,学生奖品为运动服。9月9日,包头二十四中在教师节表彰会上将所有实物奖品发放给有关教师和学生,此后,部分学生开始穿红校服上学。 目前,教育局已对此事作出处理,要求包头二十四中从10月26日起,停止学生穿红校服的做法,并在一周内收回发放的全部红校服;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打电话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说明情况,挽回因此事造成的不良影响;责成该校领导班子作出深刻检查,要求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表示,将就此事在全区中小学校进行通报,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意见,不得以任何形式区别对待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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